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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水泥掺碎木 业主日夜心难安
来源:极速直播吧nba    发布时间:2024-04-19 07:50:01

  近日,忙于装修的福州丽景天成一期小区业主谢先生忧心忡忡,“本想给天花板重刷腻子粉,把原来的腻子粉底耙开一看,吓一大跳,天花板混凝土里居然掺杂着木块!”

  福州市建设局质量监督站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遇类似问题,可先找开发商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向12345便民投诉热线投诉,或者直接向质量监督站投诉,并在投诉件中留下业主、开发商、实施工程单位信息。质量监督站收件后,将会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测,并召集业主、开发商、实施工程单位协调解决。

  据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介绍,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子的主要部分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整体的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蔡律师解释,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业主可以先向交房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属于房子的主要部分结构不合格,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房屋整体的结构合格,但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蔡律师表示,开发商无权让谢先生写承诺书。

  房地产业内人士张先生告诉记者,只要广大业主留心,此类风险可防范。例如:尽可能选择资质等级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事先查询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在购房合同订立前注意查看房屋出售人的证件是否齐全、真实,注意合同中的质量责任条款是否明确严格;交房时找从事建筑行业有施工管理检验资质的专业技术员到场,进行房屋的品质验收;交房时查看两书一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将面积实测数据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如发现房屋质量上的问题,及时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