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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速直播吧nba    发布时间:2024-04-21 20:04:17

  政府重视,明确政策。依照国家对“禁实”工作的规定和浙江省各地经济发展、资源供给和技术成熟的不同状况,制定了全省“禁实”工作目标实施计划,由省下达,分解到县(市),做到层层抓落实,级级有考核。2000年,省建设厅、省建材总公司、省新墙办联合下发《关于在本省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明确在本省分期分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任务,对推荐使用新型墙材产品及加强管理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2004年,通过修订出台省政府第171号令,进一步禁止和限制粘土砖的生产使用,结束了粘土多孔砖作为过渡性新墙材的历史。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生产空心粘土砖;禁止新建、扩建空心粘土砖生产项目等,确保了浙江省依法行政、依法墙改和“禁实”工作的全面落实。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为确保全省县城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在2002年7月1日起顺利启动,原省经贸委、省建设厅联合召开全省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会议。对“禁实”工作再动员、再发动、再宣传、再落实,加大全省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力度,积极有效地推进全省“禁实”。地方各级政府格外的重视,积极做出响应支持出台“禁实”实施意见,部门联动,扎扎实实地加以实施。在政府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全省大中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取得突破性进展。

  试点示范,典型引路。针对全省“禁实”进展情况,及时把工作重心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镇转移,组织实施小城镇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试点示范工作。试点为全省小城镇“禁实”“推新”工作创造条件,积累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和培育新型墙体材料市场,促进和带动全省墙改工作的发展,加快浙江省全面“禁实”的实施。据统计,2001年至2006年全省共完成小城镇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572个,建筑面积1146.02万平方米;2007年至2009年全省开展村镇民房新墙材试点项目12796户,约计建筑面积262.07万平方米,有效地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小城镇和农村建设市场新型墙材的建筑应用,助推了全省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扩大了新型墙材的推广使用。

  基金调控,推进进程。制定出台《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通过财政检查,切实解决征收专项基金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形式减、免、缓征现象。加大专项基金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2007~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下达调动关停粘土砖瓦窑工作补助资金55069.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558万元;2009年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研发、技术改造和新农村试点项目等8890.81万元,;对全省村镇民房新型墙材试点采取资金补贴,鼓励农村示范户(点)建造房子使用新墙材,让农民亲身感受新墙材的优越性,带动广大农户积极使用新墙材,进而改变长期依赖粘土砖建房的传统观念,推进全省城乡“禁实”“推新”进程。

  检查督促,巩固成果。结合国家第一批170个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目标的限时期限,2003年4月1日,原省经贸委、省建设厅对各地“禁实”情况做检查。各地政府予以格外的重视,经贸、建设和墙改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周密组织落实“禁实”工作。2005年4月,省政府第171号令贯彻实施,原省经贸委等6部门组成督查组,对11个市及14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检查了部分墙材生产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墙体材料的生产和使用;2008年6月,组织并且开展了全省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执法检查,全省共抽查在建的政府投资或补助的建筑工程、框架结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876个。各地也组织并且开展了“禁实”等各类行政执法2000余次。

  技术支撑,完善标准。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是“禁实”和新型墙材发展的技术基础,我省积极组织产品质量标准、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的规范、标准、定额、图集的制定,编制了行业标准《混凝土多孔砖》JC943、省标《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3/767等15项,其中省级标准5项、省级作业规程和构造图集8项,节能定额和限额标准2项,这些标准的颁布实施,为“禁实”“推新”奠定了基础。

  科研带动,扩大使用。全省共投入科研经费5000多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2000多万元,自筹科研经费3000多万元,现已完成了25项科研项目。《混凝土多孔砖应用技术探讨研究》、《蒸压加气混凝土干法实施工程技术》、《正负零零线以下砌体非粘土材料应用研究》等课题获省部以上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成果,并转化为生产力,为“禁实”和“推新”起到积极作用。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省每年组织发展新型墙材宣传月活动,做到全省上下联动,形成声势,努力使“禁实”“推新”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社会共识,让“禁实”“推新”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新闻媒介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及时报道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为“禁实”“推新”营造良好的氛围,有效的促进了全省工作。省级各职能单位积极宣传,组织宣传品的编写和发放。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印制了《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宣传台历、宣传画册等十几万册(幅)下发全省各地,使相关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和自然村都能看到,了解“禁实”“推新”的目的意义。

  浙江省在完成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效地推进了全省墙体材料产业体系转型升级,促进了产业的节能减排。

  调控市场,促进发展。浙江省实心粘土砖年产量从2000年的136.26亿块标砖减少到2009年的3.52亿块标砖,减少了132.74亿块标砖,而新型墙体材料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到2009年底全省新型墙体材料(非粘土类)产量达236亿块标砖,比上年增长16.62%;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比例达到72%,使用比例达到77%,都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

  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禁实”工作由大中城市推向农村,为全省新型墙材发展腾出了市场空间,加快了新型墙材发展。2009年,全省新型墙材(非粘土类)生产企业从2001年的459家增加到1449家,建成了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砌块等多类产品省级新墙材生产示范线年底全省生产规模折标砖在1亿块以上的企业85家,产业体系得到较大的优化和提升,装备、产业化水平得到了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得到很好释放,转型升级效果明显。

  综合利用,节能减排。2001年以来,通过淘汰落后,发展新型墙材,可削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化学气体排放380万吨,节约土地29.26万亩,节约能源150万吨标煤,综合利用各种废弃物1.49亿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为全省节能减排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5~2009年,全省累计关停粘土砖瓦窑2547座,图为拆除粘土窑烟囱现场

  梯度推进,提前完成。依照国家2000年6月提出的限时“禁实”要求,浙江省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新墙办积极制定政策,梯度推进“禁实”工作。全省被列入国家第一批“禁实”的杭州等10个城市及未在国家规定范围的其他地级市,至2002年1月全部实施“禁实”,提前完成了目标任务;2002年7月,全省县政府所在地城区全面“禁实”;2003年7月,全省建制镇“禁实”工作启动;2009年6月,开展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责任管理试点,开展农村“禁实”工作,首次在农村实施政府主导的墙改工作机制,是全省墙改工作新的突破,为城乡全面“禁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淘汰落后,效益显现。在全面“禁实”的同时,大力开展淘汰粘土砖瓦窑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实心粘土砖生产。2005年,省政府确定关停和淘汰50%以上粘土砖瓦窑的目标任务,经过全省上下一起努力,2005年至2009年,全省累计关停粘土砖瓦窑2547座,共削减生产能力164.7亿块标砖,盘活土地4.77万亩,关停比例达到66.68%,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005年9月,全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电视电话会议,介绍了浙江省梯度推进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经验。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在浙江召开全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现场经验交流会,再次将浙江“禁实”及墙改工作经验推向全国。